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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通知!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已经公布!
为明确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评价标准,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,现予发布。
 
 
附件: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1、2021年度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(点击链接跳转)

   2、2021年度财务管理考试大纲(点击链接跳转)

   3、2021年度经济法考试大纲(点击链接跳转)
 
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月28日
 
从今年的中级大纲来看,《中级会计实务》历史变动最小。
 
具体改动如下:
 
第三章:删除“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”。

第五章:【例5-21】删除了追溯调整的分录,无实质性影响。

第六章: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中,变更日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,由“贷记或借记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、盈余公积等科目”改成“调整期初留存收益”,无实质性影响。

第十五章:将抵销处理中的“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——坏账准备”更正为“应收账款——坏账准备”

第十七章:对【例17-5】、【例17-6】中的错误数据进行了更正。
 
几乎没什么变动,只是一些细节的调整,可以说对于今年备考的考生是非常有利的。
 
《中级财务管理》考试大纲
 
2021年中级《财务管理》主要对第四章进行修改。以下从“新增、删除、重写”三个角度,分别进行解读。
 
(一)新增部分内容
 
1.第四章第一节,新增了“(五)混合性筹资动机”的内容。

2.新增的细化内容。

第四章第二节,“租金的构成”中的租赁手续费增加了相关的举例、第三节,增加发行记名股票应包含的内容。
 
(二)删除部分内容
 
1.第四章第二节,删除了“3.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,分为基本建设贷款、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”、“租赁的分类”的全部内容。

2.第四章第三节,删除了“交易所暂停上市和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的条件”。
 
(三)重新编写部分内容
 
1.第四章第二节:修改了发行债券的条件。

2.第四章第三节:将吸收直接投资种类的“3.合资经营”修改为“3.吸收外商投资”。

3.第四章第三节:工业产权修改为“知识产权”。

4.第四章第三节:股票上市的条件重新编写。
 
(四)其他细节内容的改写
 
1.第四章:修改债券筹资的特点。

2.第五章:修改了资金需要量的计算公式。

3.第六章:间接投资的定义、修改了债券面值的定义。

4.第七章:修改了经济订货基本模型的一个假设条件,修改为“不存在订货提前期,即可以随时补充存货”。
 
解读:这些改动都是对原内容的丰富完善,使得阐述更细致,指导性更强。
 
《中级经济法》考试大纲(2021)
 
从整体上看,2021年《中级经济法》教材变动较大,尤其是第四章证券法部分和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,都是根据新法进行调整的。
 
具体改动如下:
 
第四章:根据新修订的《证券法》的内容进行调整,保险法和票据法主要是表述性调整。主要是针对创业板试行注册制,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等依照新法进行调整;新增“科创板、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与增发的条件”、“创业板股票发行程序”;删除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中“信用评级达到AAA”这一点;票据法部分个别表述进行调整。
 
第五章:整章内容根据《民法典》进行调整。新增“第三人代替履行的合同”、“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效力”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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